Tom 发表于 2025-12-7 22:19:05

自贡首例:超员“黑校车”驾驶人被判危险驾驶罪 拘役五个月

1月22日电,21日,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对一超员“黑校车”驾驶人进行了公开宣判:男子陈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据悉,此案为自贡市首例。




审判现场(自贡交警 供图)

  据介绍,2019年9月6日7时许,陈某驾驶一辆核载7人的小型面包车,搭载28名学生在路上行驶,被大安区巡逻交警现场挡获。通过警方进一步调查取证和检察院公诉,该案于今年1月21日,由大安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在何市镇公开宣判。




男子被判危险驾驶罪(自贡交警 供图)

  最终,陈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大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据中新网四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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