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
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的通知》(自人社发〔2020〕15号)的精神,现就2020年我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含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一)
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但在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职)人员除外。
(二)
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含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同步进行。
(二)
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度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三)
在与缴费年限进行挂钩调整中,缴费年限应足年计算(即按XX个月/12),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四)
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规定核定确认数据为准。退休人员的年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按政策规定已确认记载的为准,并按实际周岁确定。
(五)
本次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六)
退休人员截止2020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七)
具体调整标准详见《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表》。
兑现办法
全市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月基本养老金从2020年8月起按月正常发放。2020年1月至7月调整的月基本养老金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一次性补发至退休人员养老金银行账户。
政策咨询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
0813-12333
(二)市人社局:
养老保险科0813-8206211
(三)市社保局:
城乡养老保险待遇科
0813-8115527、0813-8126304
企业社会保险经办科
0813-8209719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一科
0813-8115950、0813-8212160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二科
0813-8105707、0813-8211813
市政务中心社保大厅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0813-8201572
政策法规信访科
0813-8212152
(四)各区(县)社保局:
自流井区0813-2101621
贡井区0813-8772024
大安区0813-2210625
沿滩区0813-3803483、0813-3808230
荣县0813-6201709
富顺县0813-7206423
(五)
全市养老金发放银行营业网点及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公示栏。
(六)政策查询:
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市人社局子频道(http://www.zg.gov.cn/zh/web/srlzyshbzj)市社保局子频道(http://www.zg.gov.cn/zh/web/ssbj1),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微信公众号。
来源:自贡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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