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停止使用自贡市医疗保险卡的补充公告
一、个人帐户余额医保卡、市民卡医保功能停用后不影响个人帐户的余额,个人帐户的余额将自动转入激活启用的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内。
二、死亡人员的处理
死亡参保职工个人帐户余额,按规定办理继承,由死亡参保职工的继承人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帐户的继承,帐户余额转入继承人的个人帐户中。继承人需提供关系证明和承诺书等。
三、 停保人员的处理
终止参保、转市外参保、转居民医保参保等停止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个人帐户余额采取清户的方式处理,转入本人的银行卡(社保卡)。
注:因新系统上线,处理的问题可能较多,以上两个业务原则上在2021年8月份开始办理。
四、社保卡的社保功能激活
申领社会保障卡后需要办理医保功能的激活,在社保功激活后可正常就医、购药结算。
1、银行柜台激活:本人持身份证在银行申领社保卡时即可激活(限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2、手机APP激活:下载“四川人社”手机APP,注册登录后通过“社保卡管家”模块查询社保卡状态,如未激活,可在“社保卡管家”模块中选中“社会保障卡启用”选项,自行操作激活。
3、大厅窗口激活:原单位批量办理的社保卡很多未激活医保功能,这种须本人持身份证到办理银行或市(区、县)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窗口激活;也可由代办人持代办人身份证和持卡人的身份证及社保卡,到市(区、县)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窗口代办激活。
4、拨打电话咨询:特殊情况,可致电0813-12333。
五、激活、出具医保电子凭证的方式
(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1、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
可在各大主流APP商城、应用商店搜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下载安装,按提示注册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2、医保电子凭证的使用流程
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后,点击菜单栏“电子医保凭证”,打开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页面,即可进行医保支付。
(二)微信平台
1、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
2、医保电子凭证的使用流程
完成微信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后,进入“我的医保”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医保凭证-刷码支付”,打开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页面,即可进行医保支付。
(三)支付宝平台
1、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
2、医保电子凭证的使用流程
来源: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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