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诈骗,富顺多人上当!
“我是反贪局局长退休的,各单位都有铁哥们儿,兄弟是社保局的,侄儿是邮政局局长,我这啥事都能办。”西湖塘边的茶馆里,年过六旬的邓某正侃侃而谈,一众茶友听得入神。老唐是茶馆的常客,正愁女儿在乡下卫生院上班想调回县城,赶忙结识这位“贵人”,在三番五次请托并送上6000元红包后,这位“贵人”终于肯帮忙,豪言“一切都安排妥当,下个月就办手续,直接在家等调令”。
这老头真那么神奇?
一边是老唐满怀期待在家等调令,另一边这位“贵人”当月就被公安机关抓获,6000元已被挥霍一空,而这位“贵人”其实是个五保户,没有任何家属,且无业多年。
这是富顺县法院近日审结的诈骗案件中的犯罪情节,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骗取被害人老唐相似的方式,通过自称退休干部可以为他人代办养老保险、安排进国企等形式骗取财物934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骗术其实也不复杂
经庭审查明,2015年5月,邓某在富顺县板桥镇认识何某后,谎称能够帮其购买到社会养老保险,先后多次共计骗取何某51400元。2020年4月份,邓某在富顺县一茶馆认识了余某,后谎称认识自贡邮政高管,能够帮忙安排余某的儿子以及朋友邓某的儿子进邮政上班,共骗取余某36000元。2021年3月5日,邓某在西湖塘边的茶馆喝茶时,谎称能够帮被害人老唐的女儿调动工作,骗取老唐6000元。以上所得钱款已被邓某挥霍。3月29日,被告人邓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中邓某对诈骗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罪行,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另邓某在1978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983年因犯强奸罪、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可谓劣迹斑斑。富顺县法院综合考虑以上情况,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邓某退赔被害人损失。
信息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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