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结婚的男人是不是更加现实啊,闺蜜男友结婚买房却不写她的名字
大学室友兼闺蜜,28岁,找了一个36岁的离婚男人,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代理公司老板,带一个7岁的姑娘,家里有2套房子。我们还有闺蜜爸妈都很不同意,但是他们感情还不错,也谈了一年多了,现在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闺蜜工作几年,买了代步车。闺蜜家里要求男方给18万礼金加三金加酒席钱。可能是觉得男方家二婚带了孩子,有点丢人,所以礼金要的比较多。因为这事,闺蜜和她男朋友吵过几次。更麻烦的事来了,闺蜜的婚房是准备把原来男方家出租的老房子重新装修了用,男方家的私房要拆迁,她未来公公基本上就把所有积蓄都拿出来全款买了套房子,写的是那个小女孩就是他孙女的名字,虽然闺蜜心里有点不舒服,但毕竟是未来公公的钱这样用也无可厚非。他男朋友基本上也把手上剩下的钱拿去买了房子付首付,但是只写了他一个人名字。他们本来也是打算五六月份领证的,我闺蜜提过最好是写俩个人名字。而且他首付不够,我闺蜜还借了10万给他。发生这么多事吧,闺蜜就觉得挺没意思了,觉得离过婚的男人真的挺没诚意的,也算得太精,自己毕竟也可以找个简单的家庭,她现在已经搞的有点心灰意冷,问我是不是不该和那个男人结婚,我当然是举双手赞成他们分的,大家觉得呢,离婚的男人再结婚是不是考虑得更加现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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