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啦!
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啦!
一、提取时间及条件
(一)职工及其配偶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权属证明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二)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状态为正常、未冻结,且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在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一年内。
二、提取资料
(一)单位经办人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汇总表(经办人用表)》或职工持本人身份证;
(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件(房屋共有的提供家庭成员共有关系证明原件);
(三)增设电梯项目协议原件;
(四)实际支付电梯分摊费用发票或专用收据原件;
(五)电梯使用登记证复印件;
(六)中、农、工、建、交或自贡银行一类储蓄卡。
三、提取方式
柜台、网厅。
四、提取金额
(一)不超过增设电梯实际支付分摊金额;
(二)不超过职工及其配偶上年末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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