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骑仕 发表于 2025-12-7 22:00:50

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精神,我市对全市2016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待遇进行了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全站链接: 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