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烈士陵园元旦、春节期间祭扫活动 公 告
富顺县烈士陵园元旦、春节期间祭扫活动公 告
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各级单位和群众来园祭扫的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实现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园实际,公告如下:
一、 烈士家属先到办公室登记后进行祭扫,团体需持单位介绍信,有大型活动的单位需提前与管理所联系(电话:0813-7101981)以便管理所安排、配合。
二、 提倡环保、文明祭扫,禁止开展各类封建迷信活动,可携带鲜花、花圈或佩戴小白花祭扫。
三、 未经许可,不得在园区内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四、 爱护烈士文物和纪念设施,爱护陵园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
五、 烈士陵园内坡坎较多,请来园祭扫的相关单位及人员祭扫完毕随即撤离,注意安全。
富顺县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
二0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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