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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八:经营者告知错误信息致电动车上路被扣 退货退款! 2021年6月,消费者何先生骑电动车上路时被交警扣车,交警表示,该车没有上户不能上路行驶。何先生称,自己于2020年12月在我市某电动车经营部购买了一辆老年代步电动车,包括其他费用共交了4.3万元(发票上只开具了3万元)。购买时,经营部告诉他此车不能上户,但加入老年骑游协会后就可以上路行驶。 此后,何先生向荣县消委会工业园区分会投诉,认为经营部欺骗诱导其购买,要求经营部退还购买电动车的费用3万元。 接诉后,工业园区消委分会就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在交警队归还电动车后,开展消费纠纷调解。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营部对消费者的电动车做退货退款处理,退还消费者购车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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