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自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列为刑事犯罪正式开始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酒驾现象还是屡有发生,你知道自贡最近有多少人因为酒后开车撞上“枪口”吗?
据了解,从9月1日至10月7日,自贡市公安交警部门出动警力10000余人次、警车3000余辆次,设置检查点35处,查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693起,其中,醉酒驾驶12起。今年9月以来特别是“十一”国庆长假期间,全市交通事故的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都大幅度下降。
自贡市各大队的交警积极会同派出所、乡镇交管办联合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以晚21时至凌晨1时为重点管控时段,加大对餐饮、娱乐场所附近的设卡检查力度,重点针对私家车、出租车、面包车等车辆进行检查,努力做到不漏查,查实后坚决严格处罚,确保夜间专项整治行动成效。
大安区交警大队大队长余福平介绍了大安区的酒驾整治行动。 各位交警积极会同派出所、乡镇交管办联合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以晚21时至凌晨1时为重点管控时段,加大对餐饮、娱乐场所附近的设卡检查力度,重点针对私家车、出租车、面包车等车辆进行检查,努力做到不漏查,查实后坚决严格处罚,确保夜间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据了解,今年大安区的交通事故中有8起涉酒驾驶,在“中秋”、“国庆”期间大安交警共查获76起酒后驾驶,这些酒后驾驶的司机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更是拿别人的生命不当回事!希望各位小伙伴能从中吸取教训,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紧接着,小编一行人又来到了高新区交警大队,据高新交警副大队长倪伟介绍:今年国庆期间,高新区交警共查获15起酒驾。这也是重拳出击查酒驾所取得的成效。“酒驾”作为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之一,高新交警打击“酒驾”频率只会越来越频繁、力度只会越来越大,希望广大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结局只会得到法律的制裁,造成自身经济的损失,甚至是成为自己人生的污点。
“酒驾”既是对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起因为喝酒开车而抱憾终身的事故。
吕某驾驶悬挂川A号牌的小型轿车(玛莎拉蒂)从高新区香逸美地小区方向往疾控中心方向行驶,20时,行驶至高新区汇川路疾控中心路口时因涉嫌酒后驾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2016年6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吕利涉嫌危险驾驶案立案侦查。同时,因吕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于当日传唤其至高新区交警大队接收询问。 2016年6月16日,吕某血液乙醇定量检测鉴定意见为123.8mg/100ml。同日,高新区交警大队再次传唤吕某至高新区交警大队接收讯问。并对犯罪嫌疑人吕某取保候审,期限自2016年6月15日起算。 2016年7月11日,自贡市公安局汇东新区分局认定犯罪嫌疑人吕某的供述和辩解、检查笔录、吕某血液乙醇浓度检验报告等证据确凿、充分,犯罪事实清楚,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将此案移送至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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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人会出现自制力降低、视力下降、视线变窄、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等状况,导致驾驶人运动机能低下,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每年因酒后开车丧身交通事故的人不计其数。这也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对酒后开车行为处罚力度的原因。有人研究发现,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0.06%-0.08%的驾驶员,在把掌驾驶盘、控制制动器、窄道行驶技术操作等方面发生的错误,明显多于未饮酒的驾驶员。血液中酒精浓度越高,影响越严重。
酒后驾驶已经成为道路交通的“三大杀手”之一。对酒后开车,绝大多数人都有认识,明知酒后开车有危险,知道是不对的。但受热情待客习惯影响,认为无酒不成宴,以及对自己酒后开车的技术过于自信,认为喝点小酒开车没有问题。这种侥幸心理,往往正是酒后开车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所以对于各位驾驶员朋友来说,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千万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undef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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