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四川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联合印发《2017年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十项措施》,促进富余电量消纳,进一步降低电力要素成本。经初步估算,预计今年将节约全社会用电成本上百亿元。 2017年度推进电价改革十项措施 降低丰水期水电标杆上网电价 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 放开天然气分布式发电余电上网电价 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实施电能替代输配电价 取消停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组织实施好直购电政策 组织实施好留存电量政策 实施丰水期临时性富余电量政策 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
《2017年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十项措施》的最后项就是:实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
当前居民阶梯电价 第一档电量180度及以下,电价0.5224元/度 第二档电量为181至280度,电价0.6224元/度 第三档电量为281度及以上,电价0.8224元/度
试行丰水期电能替代电价后 第一档电量180度及以下,电价0.5224元/度 第二档电量为181度至280度,电价0.4724元/度 第三档电量为281度及以上,电价0.6224元/度
第二档电价比第一档还便宜
真是太好了! 这下可以放心大胆的吹空调了
该措施规定,6月1日起至10月31日,对四川电网“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试行电能替代电价。这是自2006年四川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施以来,首次打破阶梯电价制度。
其中,月用电量在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15元/千瓦时,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20元/千瓦时,由电网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代购丰水期富余电量的方式实施。
现行居民低谷时段优惠电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等政策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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