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富顺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西湖文庙创建AAAA级景区”车辆乱停乱放
专项整治的通告
按照富顺县委、县政府办《关于富顺县西湖、文庙创建AAA级景区的通知》(富委办函[2017] 11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西湖、文庙景区及周边停车秩序,富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富顺县城市管理局决定对西湖文庙景区及周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17年12月01日起至西湖、文庙创建AA级景区工作结束。
整治路段: 西湖文庙景区环线、文庙正街、滨江路。
车 辆 临 时停放规定 :
(一) 西湖景区、文庙正街、滨江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没有施划临时停车泊位的路段停放。
(二) 西湖景区环线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车头朝向统一向内停放,文庙正街、滨江路车辆必须进入临时停车泊位顺向停放。
(三) 西湖景区环线、文庙正街、滨江路禁止车辆长时间占用临时停车泊位停放(含僵尸车)
四、整治措施: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停放车辆的的路段停放车辆或长时间占用临时停车泊位停放的,县交通警察大队、县城市管理局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拖移、并给予暂扣、罚款处罚或记分: 拒不遵守管理规定,寻衅滋事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富顺县西湖、文庙AAA级景区的创建工作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请广大市民做到文明规范停车,支持执法部门依法执法。
六、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积极举报机动车乱放违法行。举报电话: 县交通警察大队4708700 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7203692.
本通告自2017年12月14日起执行。
县城市管理局
县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