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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请问富顺棚改拆迁,99年建的房子,房子实际面积比房产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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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5 11: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富顺县法院执行法官、法警共计10余人匆匆赶往富顺县某小区为被执行人曾小跑、王虹夫妇的父母搬家。念及二被执行人父母年事已高,小孩又正在读书,执行法官、法警帮其将冰箱、电视、衣物、生活必需品等搬至了租赁房屋。面对法官人性化的执行方式,二被执行人的父母掉下了眼泪,主动交出了“唯一住房”的钥匙、水电气证件。


原来,2016年2月曾小跑、王虹夫妇以“唯一住房”为抵押物与富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自2017年6月起,曾小跑、王虹夫妇便未按合同按季付息,并表示经济困难,无钱还款。2017年8月,富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一纸诉状将曾小跑、王虹夫妇诉至富顺县法院,要求其归还借款及相应利息。2017年9月,富顺县法院作出判决。2018年1月,富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多方走访了解到,二被执行人现已联系不上,对房屋的处置委托父母全权处理。经执行法官在银行、房管局、车管所、工商所查询,二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成套住宅。这套住宅因二被执行人扶养家属父母、女儿常年居住,强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又不让被执行人的父母、女儿无家可归,经该案合议庭合议,在不影响被执行人父母、女儿基本生活的情况下,在距被执行房屋500米范围内为二被执行人扶养家属租赁房屋,并由申请执行人一次性先行垫付7年租金,待被执行房屋拍卖后从变价款中优先扣回。

据悉,该案接下来将尽快进入评估拍卖程序,且已有“唯一住房”的另案被执行人联系富顺县法院主动要求拍卖房屋偿还欠款。富顺县法院也将积极探索执行新方式,寻找人权、债权矛盾的平衡点,在奋力破解执行难的过程中尽力展现出司法的柔性和温暖。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查封,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据此,很多人都认为唯一一套住房不得执行,甚至有部分人以此为“尚方宝剑”恶意赖债,企图逃避法律责任。

截至目前,富顺县法院共有110余件涉及“唯一住房”的执行案件,执行款项共计4200余万元。面对“唯一住房”执行难题,富顺县法院积极探索“以租换售”的人性化执行模式:申请执行人参照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租赁五至八年居住房屋。同时,富顺县法院希望以此为突破口,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制裁恶意欠款行为,采取更加灵活多变的方式破解执行难。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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