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形式
1、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机场、码头、车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所属停车场对外开放等停车服务)收费、经有关部门规划设置的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2.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建筑的配套停车场、商业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单位〈不含公用企业〉内设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自贡市机动车停车场点指导性收费标准 | 露天专业停场
(4小时/次) | 室内专业停车场
(4小时/次) | 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收费时段:8:00-21:00) | 普通临时占道停车(4小时/次) | 差别化临时占道停车(1小时/次) | 摩托车 | 3元(超过4小时,
每2小时加收0.5元) | 3元(超过4小时,
每小时加收0.5元) | 2元(超过4小时,
每2小时加收0.5元) | 3元(超过1小时,
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 | 小型汽车 | 4元(超过4小时,
每2小时加收1元) | 5元(超过4小时,
每小时加收1元) | 3元(超过4小时,
每2小时加收1元) | 4元(超过1小时,
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 | 大型汽车 | 5元(超过4小时,
每小时加收1元) | 7元(超过4小时,
每小时加收2元) | 4元(超过4小时,
每小时加收2元) | 5元(超过1小时,
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 |
三、自流井区城区内由自流井区管理的现有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点
1、室内、露天停车场。滨河路(川南商厦至机械局大门前),停车泊位47个;釜溪步行街(院坝至火井沱方向两侧),停车泊位87个。雄飞假日广场地面专业停车场,停车泊位140个。檀木林露天临时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55个。自贡市檀木林体育馆露天专业停车场,停车泊位117个。自流井区中医院室内(外)综合停车场,停车泊位30个。东方广场露天停车场,停车泊位40个。中华路西段片区(原电影院旁)露天停车场,停车泊位117个。
2、临时占道停车点。普通临时占道停车点(除五星街、同兴路、东方广场外)6个,合计停车泊位134个。差别化临时占道停车点(五星街、同兴路、东方广场)13个,合计停车泊位342个。四、停车的车主,在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要提高自身维权意识,警惕欺诈和欺骗,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主动向相关执法部门投诉举报。
五、执法部门举报电话
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12358 8111467
来源:自流井区人民政府网站
|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自贡论坛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