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 “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 ↓↓↓ 而后就演变成 “反正我没钱 你能拿我怎么办 ”
近日 富顺法院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并伙同家人 阻碍法院执行的梁某 采取强制措施 具体情况快和小融一起来看一下吧 ↓↓↓
2月21日,富顺法院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并伙同家人阻碍法院执行的梁某采取强制措施,梁某在面对司法拘留时主动筹钱还款,一宗长达数年的保证合同纠纷得以顺利执结。
据了解,2013年8月,张某与梁某因保证合同纠纷,富顺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由梁某偿还张某借款本金49700元及利息。梁某未按生效判决书规定时间履行义务,张某于2014年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冻结梁某银行账户,查封梁某名下车辆等,梁某见状主动还款20000元,并对剩余执行款作出分期还款计划。
2019年1月,梁某未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梁某遂被富顺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此后,执行干警多次做工作敦促梁某还款,但其始终置若罔闻。2月21日上午,执行干警再次到梁某住处传唤其到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向其释法明理,规劝梁某履行义务,但梁某不但不听劝,反而打电话叫回其子陈某,陈某又伙同其表弟陶某等人辱骂法官并强行阻碍法院执行。执行法官及时报告院领导,并将梁某、陈某强行带回法院。
鉴于梁某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义务,不如实申报财产,其子陈某伙同他人阻碍法院执行,富顺法院决定对梁某、陈某给予十五日司法拘留。在体检结束送拘留所过程中,梁某、陈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急忙联系亲友筹钱还款并恳求暂缓拘留。
当天下午梁某亲友便到法院替其交纳了32800元,履行了全部义务,梁某、陈某主动向执行法官鞠躬认错,并写下悔过书,法院随即解除了司法拘留。至此,此起保证合同纠纷得以顺利执结,惩戒了失信人,彰显了执行力度,维护了司法权威。
俗话说得好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对此 你怎么看呢 欢迎留言分享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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