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行为纳入《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范围。
今后凡违反该规定,个人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吸烟劝阻义务的,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吸烟几时止 美景几时还 青春何能驻 生命何与共 只愿君能禁吸烟 盼回“无烟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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