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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端起麻辣烫泼向11个月大女婴!警方通报:罚500,因怀孕暂不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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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19: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
一则“孕妇向11个月大女婴泼麻辣烫”
的视频在网上热传


6月12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河南周口项城一家麻辣烫店内,一位孕妇端起一碗麻辣烫泼向一11个月大女婴。监控视频显示,该名孕妇从门外走进店内,走向角落并端起一碗麻辣烫,泼到了旁边一位幼儿身上。有网友称,孕妇将麻辣烫泼向幼儿是因为孩子在旁边敲桌子。



6月12日,北青报记者电话联系了麻辣烫店,一位店员称,事发是在6月11日晚上7点钟左右,当时这名孕妇和她丈夫在店内就餐,但是两人因为琐事发生争吵,点的餐基本没吃。因为邻桌的小孩有些吵闹,所以孕妇跟邻桌也有些争吵。

6月12日,大河报记者联系上当事人杨女士。据杨女士回忆,那名孕妇是先到店里的,她和女儿后到。“那个孕妇好像跟她丈夫吵架了,正闹情绪,我们一去坐那个地方,就听到她在骂骂咧咧。”杨女士说,当时她并不知道孕妇在骂谁,但后来发现她总是冲着自己的方向骂,还越骂越难听。这期间,她的女儿用手拍打了桌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惹了孕妇。

“后来孕妇被她丈夫劝走了,我们也没当一回事,就继续吃饭。”杨女士告诉记者,她才给女儿喂了一口菜,谁知孕妇折回来了,端起麻辣烫朝她和女儿泼去,“我们一点防备都没有。”

杨女士说,孕妇泼完就朝外走,她连忙追了出去,结果没有追上孕妇,但找到了在门口的孕妇的丈夫。再后来,民警就到现场处置此事。


图自大河报客户端

“现在俺闺女不吃不喝,背部、臀部都有伤,医生说受到了惊吓,正在转往周口治疗的路上,俺家情况也比较差。”家长杨女士告诉记者。


警方通报来了!

6月12日,项城市公安局对此事通报称,6月11日18时40分许,违法行为人任某(孕妇,28岁,无业)及其丈夫在正泰路张亮麻辣烫餐馆与杨某乐因杨某乐之女(11个月)用勺子敲桌子发生口角,任某被其丈夫劝离餐馆。18时51分,任某返回将麻辣烫汤汁泼倒在杨某乐和其女儿身上,致其女儿背部、臀部烫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公安局于当晚对任某做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因怀孕依法暂不执行行政拘留。

目前,经当事双方协商,加害方已向受害方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公安局已指派法医对杨某乐母女的伤情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来源:现代快报综合大河报、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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