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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女童遇大狗袭击身亡,家属获赔50万元双方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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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3 22: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京报    11-2721:43

新京报讯(记者 寇家祥 王昆鹏 张熙廷)河北曲阳县9岁女童上学路上被狗咬死一事引发关注。今日(11月27日),新京报记者从遇害女童父亲和爷爷处了解到,25日,家属方面收到了涉事犬只主人赔偿的50万元,决定不再追究对方责任。



女童被狗袭击的位置。视频截图

今日,遇害女童玲玲(化名)的爷爷告诉新京报记者,11月21日上午7时许,玲玲的母亲送孩子上学。因家中无人照看,玲玲母亲只将孩子送至离家约50米的田埂处。“看了一下就(转身)回去了”。当时玲玲只需穿过田野的小路,再走两三百米,就到小学了。

玲玲爷爷说,当玲玲走到在田野中间的小路交叉口时被两只犬只扑倒,并被拖行至50米外的道路中间。事发后有学生跑至学校求救,玲玲的姐姐营救未果赶往家中求助。一名目击村民回忆,其事发后赶到现场,未见到伤人犬只。犬只主人赶来将女童抱起,之后女童家人赶到,将孩子送医。“后来我又叫了一个人,三个人过去把狗关在笼子里了”。


涉事犬只主人家院外的铁笼。新京报记者 寇家祥 摄

今日,新京报记者在现场看到,事发田野的小路中间还有两片血迹。涉事犬只主人家的院外放有3个铁笼,内有铁盆,地面留有粪便和狗毛。

遇害女童父亲和爷爷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家属方面收到了犬只主人赔偿的50万元,不再追究对方责任,双方私了。采访期间,涉事犬只主人未露面。此后,新京报记者通过村民尝试联系涉事犬只主人,未获回应。

崔古庄村支书崔兴伟表示,事发后,当地针对犬只问题召开了会议。“不准养大型犬,尤其不能散养,如果发现将立即采取措施捕杀,目前正在研究相关细则。”

针对伤人犬只的处理情况,新京报记者联系当地派出所和乡政府,均未获得回应。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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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只能减刑,还应追究犬主过失致人死亡刑责。

当玲玲独自走在上学路上时,两只恶犬突然蹿了出来,其中一只黑色恶犬咬住了玲玲的脖子,玲玲试图挣扎却无法摆脱,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声。

听到这一消息的玲玲姐姐急忙赶来,搬起石头投向恶犬企图吓走恶犬,但没有成功,只好跑回家中求助父母。玲玲父母赶到现场并赶走恶犬,立即将玲玲送往医院,然而玲玲却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两只狗都是大型犬,扑上去咬住了孩子的脖子,脖子几乎被咬断了,头部也有伤,太惨了。”

事实上,恶狗咬人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2017年5月11日,家住遵义绥阳旺草的3岁男孩豪豪在家门口玩耍时,脸部被狗咬得面目全非,事后孩子伤口上缝了200多针;2018年8月18日晚,在贵阳市沙冲路朝阳村陈庄坝,发生了一起大型犬连咬数人的事件,3个小孩和一个大人被咬伤;2018年9月5日,一六岁男童在家附近被黄色土狗咬伤,离接种第4针狂犬疫苗还差两天时,突发狂犬病,在被咬后的第13天不幸离世……

这些仅是媒体报道的冰山一角,严重威胁着公民人身安全。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统计,2017年全国狂犬病发病数516人,死亡502人,被狗咬伤的就不计其数。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纵狗伤人,依法必须负法律责任。但事实上,纵狗咬死人的,并未追究刑事责任,大多以赔钱了事。我国的司法非常奇葩,狗咬死人赔钱就行,毒狗却要追究刑事,被网友戏指“人不如狗”,“狗命贵过人命”。

对于毒狗行为,法律认定是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如果损失数额达到较大的,构成犯罪,应当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处罚。

但事实上,世界各国对不文明养狗早就追究刑责。2014年重新修订的英国《危险犬类法案》,法案强调狗主人对狗的看护责任。恶犬伤人,狗主人将面临最高刑罚5年的有期徒刑;恶犬伤人致死,狗主人可能面临最高14年的牢狱之灾。

在美国,所有的州都通过了各自的《恶犬法案》,明确提出对伤人的恶犬及其主人要严厉处罚,处罚到可以倾家荡产,狗主人不仅要承担罚金,甚至可入狱。只有中国的法律,人狗颠倒,护狗不护人,狗命狠狠地保护,人命可以随意伤害。

被狗咬死咬伤了,主人大不了赔钱了事。毒狗之后,立马被判刑三年,这样的法律,这样的判决,如何能体现对人命的尊重?

纵狗咬死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加重纵狗的成本与代价,才能实现公平正义,才能体现对生命的尊重。毕竟,人命贵过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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