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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公积金中心以案说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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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9 09: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贡公积金中心以案说法:违规提取
住房公积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贡井区某单位职工周某以虚假购房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表,违规提取公积金4.96万元,被自贡公积金中心发现并予以追回,周某因此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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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自贡公积金中心再次提醒广大缴存职工,一定要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切勿听信非法中介的误导宣传,以非正规手段违法违规提取公积金,否则将被列入公积金黑名单,取消三年或五年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处理。违规提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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