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近日“ 自贡在线”论坛有群众造谣声称红旗街道和社区伙同物业暗箱操作南湖领御业委会选举,详情见论坛帖—《远达南湖领御再爆黑料,红旗街道和社区是否伙同物业暗箱操作业委会选举?》。在此,红旗街道希望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公正客观看待此件事情,现就远达南湖领御业委会成立始末向广大居民通告如下: 1.2019年12月16日,红旗街道收到自贡市远达公司(开发商)关于《申请成立南湖领御业委会相关报告》,根据《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条件具备之日起三十日内,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设立业主大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会同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并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九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2020年1月发出了关于成立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但由于疫情影响,不具备筹备相关工作条件。5月13日,疫情防控形势稍缓后,街道立即会同高新区城建局公告成立南湖领御业委会筹备组。筹备工作进行期间,又由于南湖领御三期业主要求单独成立业主委员会,因此南湖领御小区业委会筹备工作暂停。在按法律法规确定南湖领御三期无法满足单独成立业委会要求后,及时恢复筹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原贴“众所周知,一个小区要成立业委会那是困难重重,少则一年,多则两三年,这其中的缘由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严重不符。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业委会筹备组成员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名参加业委会委员竞选但确立为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后必须退出筹备组,要求其退出筹备组就是杜绝原贴“其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行为”。 3.筹备组成立后,由于南湖领御小区较大,分为一、二、三期,为统筹兼顾各期业主间利益,在起草《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推荐办法的公示》时,第三条明确指出“以一期、二期、三期为3个区域,其中每个区域产生不超过4名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共计12名”,并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接到群众关于此条款的反对意见。由于一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6人超出每期不超过4名候选人条件,筹备组在电话通知6名报名者投票模式并征得同意后,在6名报名者中投票产生了4名候选人。按全体业主认可的推荐办法淘汰报名者是符合规定的。 4.在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公示过程中,街道接到关于李某候选人的相关举报,反映李某有违章搭建的行为,社区干部到现场进行了查验。现场无投诉人所说违章建筑,楼顶盆栽绿植均可移动,也不存在堵塞、阻碍、关闭消防通道的现象,向城管大队确认该被投诉人不构成违章搭建后,同时向举报人清楚的回复了相关情况。根据客观现实,李某候选人并未违反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相关要求,原贴“筹备组组长毛主任似乎却是“力保”这李姓业主”之言不实。 5.针对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公示名单顺序,是根据姓氏笔画确定的。所有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的资格,筹备组在报名之初就进行了资格审核,进入最后公示的十二名候选人,均符合资格。原贴“似乎在预示着,他就是未来南湖领御业委会的主任”和对候选人资格的一系列推断,是没有依据且不符合实际的。 6.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原贴在“不知筹备组组长毛主任要求剔除两名候选人的理由是什么”引用《自贡市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手册》作为依据,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正是筹备组严格按照《自贡市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手册》示范文本十六起草的。同时《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从8月20日开始,在小区显著位置开始公示,在七天公示期内,未接到任何反对意见,说明此表决规则是依法依规制定并获得广大业主认可的。 7.关于李某候选人的言语态度问题。在原帖中,已有群众在原帖复原事情前因后果,同时李某是否能够当选为业委会委员,是全体业主民主决定的,街道和社区支持、赞成全体业主的最终决定。 8.最后关于原帖中,针对南湖领御停车场,是严格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七项之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严格征求南湖领御全体小区业主意见,获得了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组织实施的,停车场的收益也归全体业主所有。这样一件利民工程在入场施工时,有部分业主为私利,利用夜色掩护打砸停车设备,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故暂停了停车场施工。全业主投票同意的事件,原贴变成“远达南湖领御的业主们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小区外围停车打围收费一事与红旗街道办、御景社区以及新城物业进行斗智斗勇”,蓄意篡改事实,颠倒黑白,我街道将保留追诉相关发帖者的法律权利。 红旗街道一直以来始终坚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原则,为辖区居民提供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也希望群众能够支持配合街道工作,你们的意见是我们前进的动力,你们的希望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你们的监督是我们自律的武器。最后,街道在此郑重提示发帖者,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希望发贴者实事求是、理性客观发表意见,正确使用自身监督权利。
红旗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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