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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黑车”抬头,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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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7 12: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贡网记者 李秋玥

10月3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近期,我市“黑车”非法营运有所反弹,为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道路客运市场乱象整治成果,全市将继续保持对“黑车”非法营运的严打严管高压态势。

一、加强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不具备客运资质的车辆以汽车租赁、微信平台、QQ平台、网络约车等方式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客运经营。广大社会群众和社会各界应充分认识到非法营运“黑车”的社会危害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黑车”、不开“黑车”、不坐“黑车”,共同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环境、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积极举报“黑车”。举报电话:12328(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

二、规范经营行为。在我市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须按规定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投入符合国家、我市规定要求的营运车辆并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须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车运营企业在我市合规运营,须实现“三证合一”,即网约车运营企业须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接入平台网约车须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三、严厉打击“黑车”。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冬季攻势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予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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