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按照省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要求,自贡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 通知明确: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50%、安置补助费占50%。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5倍进行补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区县政府要抓紧公布辖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内容应包括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实施时间、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措施等;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征地主体责任,依法完善征地程序,严格执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要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妥善解决新标准实施中的问题,确保新旧征地补偿标准顺利衔接过渡。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我市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通知还公布了自贡各区县 乡镇、街道的征地补偿标准
自贡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pdf 四区两县的补偿标准已明确提出,均按照5:5的比例,分为2类来计算。全市最高为49200元/亩。 来源: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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