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区内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适龄儿童,家长务必于4月1日-4月9日登录“ 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请按时扫描本公告中新生登记二维码报名)
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区内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家长务必于4月10日-4月18日登录“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请按时扫描本公告中新生登记二维码报名)
为确保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请完成了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的家长务必参加资格现场审验:
4月19日-4月21日,已在网上登记的高新区动迁户子女中小学新生入学资格审验。家长向安置协议公章为准的街道办事处提交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和户口簿原件等证明资料进行审验。办理地点:各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后,等待网上录取,可在报名手机端查询录取学校)
4月18日-4月20日,已在网上登记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小学新生入学资格审验。家长带户口本原件及1份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与高新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或家长在高新区的营业执照原件(1份复印件)。办理地点:18日在绿盛实验学校(本部校区)阶梯教室临时审核地点办理,19—20日在高新区基教中心办理(丹桂派出所院内)。(审核通过后,等待网上录取,可在报名手机端查询录取学校)在高新区有房未迁户口的只带房产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审核。
4月22日-4月23日,已在网上登记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初中新生入学资格审验。家长带户口簿原件及1份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与高新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或家长在高新区的营业执照原件(1份复印件)。办理地点:高新区基教中心(丹桂派出所院内)。(审核通过后,等待网上录取,可在报名手机端查询录取学校)在高新区有房未迁户口的只带房产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审核。 4月24日-4月25日,已在网上登记的两证一致(房产户口在招生范围内)的中小学新生入学资格审验。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网上报名平台提示的学校进行资格现场审验,等待网上录取。办理地点:各学校。(审核通过后,等待网上录取,可在报名手机端查询录取学校)
4月19日-4月23日,指定性特殊群体子女向市教体局提交证明材料审核。各类需优待入读初中、小学的指定性特殊群体子女新生入学按照相关政策向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提交证明资料,完成入学安置审核。(审核通过后,等待网上录取,可在报名手机端查询录取学校)
高新区户籍的动迁户子女可直接到安置协议公章为准的街道办事处登记并审核,等待高新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转学。
申请转入小学二—五年级、初中二年级的,扫描本通知后面的有房未迁户口、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转学二维码,进行如实登记,并于5月10日—5月11日到高新区基础教育研究中心(丹桂派出所院内)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需要带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学生页面复印件1份、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与高新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或家长在高新区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待高新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转学。
房产户口完全符合条件,申请转入小学二—五年级、初中二年级的学生,于5月13日、14日带房产证、户口本原件自行联系所属学校现场登记,学校能容纳的,6月15日前告知家长是否能接收,学校不能容纳的于6月10日前报高新区社事局,秋季开学前统筹安排到能容纳的学校就读。
一是网上登记时,请选准类别,录入、选择相关信息务必真实可靠,如有虚假,现场审核将不通过,影响学生入学的后果自负; 所有中小学新生登记二维码
有房产未迁户口、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转学登记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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