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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出行 安全最“粽”要!四川公安交警发出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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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1 20: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我省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端午”假期交通事故形势进行研判,并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预警。
一是事故高发时间预警。“端午”假期共有3天时间,因此选择近郊游的人群数量较多,出行时间相应有所调整。据研判,近三年端午期间事故高发期为每天的9:00——10:00,14:00——15:00,18:00——19:00。
二是事故高发路段预警。近三年,我省“端午”期间农村道路事故高发,事故数约占事故总数的36%。其中,涉及摩托车事故约占农村道路事故总数的40%。摩托车事故中,约有53%的驾驶人员未佩戴头盔。正值夏季,驾驶摩托车出行却不佩戴头盔的现象更为突出。
三是事故高发车型预警。“端午”期间出游量大,小型客车事故数量明显上升,事故数约占总数的56%。引发小型客车道路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中,醉酒驾驶行为突出,约占总数的9%。
四是易引发事故的突出违法行为预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通过对我省近三年“端午”假期间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分析,机动车因“未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会车”“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事故较多。

事故警示

2019年6月8日,广元市青川县境内,驾驶人林某驾驶川HV5***轻型普通货车(核载5人、实载6人)由青溪镇落衣沟村往青溪场镇方向行驶,19时40分许,当车行至唐青路0km+300m路段处时,与前方道路右侧步行的数名行人相撞,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该事故中驾驶人林某驾驶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机动车上路,操作不当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林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8个月。
《端午出行 安全最“粽”要!四川公安交警发出风险预警》-1.jpg


四川公安交警温馨提示:端午出行,请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守法驾驶、文明行车,系好安全带,并注意劳逸结合,不疲劳驾驶。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坐超员车,不坐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出行。夜间、雨天行车以及行经山区、景区道路时,要注意降低车速、加大车距,不强超强会。遇车辆缓行、排队,要按序通行,不穿插、不抢行、不占用应急车道。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要将车辆靠边停放,车上人员迅速撤离,需要救援救助的及时打电话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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