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旅游市场乱象,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自贡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持续深入开展全市旅游市场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旅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现将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案例一:自贡市某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2023年6月,执法人员在处理旅游投诉中发现自贡某旅行社服务网点招徕游客参加“北京双飞6日游”。经查,该公司未依法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企业未重视登记事项备案,依法依规办理备案是企业应尽义务,否则会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此类案件的查办也是维护了法律法规的威严。
温馨提示:参团出行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审慎甄别旅游产品;要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并索要发票、行程单。
02案例二:自贡市某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2024年10月,执法人员接举报反映我市某旅行社未取得相关资质通过发布旅游活动信息,向参与者收取旅游费用等。经查,该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该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游业务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该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擅自组织旅游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游客参加旅游活动时,应主动核实旅行社相关资质,拒绝无资质主体招徕,谨防陷入维权困境。
温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旅行社业务需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存在重大风险,游客将面临合同纠纷难维权、安全保障缺失、意外赔偿无保障等问题。广大市民游客参团旅游时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欢迎社会公众通过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热线:0813-12345便民服务热线;
举报电话——
自贡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3-8109299
自流井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3-5887859
贡井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3-3305683
大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3-5101197
沿滩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3-5538486
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3-3250289
富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3-5890624
内容来源:自贡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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