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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因狗咬人引发邻里之间的一桩命案,在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庭审前,记者探访案发现场。被告人女儿小倩向记者讲述了事件始末与案发细节:“(狗主人)带着一群人冲进院子,称人没有狗值钱,冲上来说今晚我要弄死你。我爸爸被围在里面,他们拿棍子打我的时候,就听到旁边有人喊受伤,在这期间我妈妈一共报了5次警。” 13日下午,记者从被告人辩护律师李圣处获悉,该案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11月13日上午开庭前,被告人女儿和被告人辩护律师在法院门口接受媒体采访。
该案休庭期间,被告人辩护律师李圣从法庭出来接受采访时表示,被告人申某某在庭上讲述事发时称,他不记得自己摸到的是什么,事后才发现是一把刀,“他也不知道当时捅了谁,也不知道有谁打了他。在当时现场所有人的笔录中,没有一个人看清楚是怎么打的人,怎么捅的人。” 此外,事发时申某某持刀挥刺不仅造成郭某某死亡,也让郭某某的亲属韩某身受重伤。李圣律师表示,在法庭上,检方已经认可韩某重伤是由被告人正当防卫造成的。 李圣律师告诉记者,他们当庭提交了一段案发地晚上7时到8时的视频,显示现场昏暗的情况。 关于被害人家属是否持械进入被告人家中,李圣律师表示,被害人家属持铁锨、棍棒、石头闯入被告人家中是得到检方证实的。被告人申某某身上的伤经鉴定是钝器造成。 李圣律师称,被害人的代理律师认为,被告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公诉人认为,申某某对被害人的行为系防卫过当,“但检方认为,申某某造成被害人亲属韩某重伤系正当防卫,我们则坚称被告人捅刺被害人系正当防卫,并无防卫过当。” 李圣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最后法院认定申某某为防卫过当,那么被告人还是会被判处犯故意伤害罪,只是会在量刑上有所减轻。“但我们始终认为,申某某是无罪的,属于正当防卫。”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扬子晚报、@百姓关注、@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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