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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车险理赔服务中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车主通过安全统筹公司购买了“机动车交通安全统筹单”,因其低廉的价格被吸引,宣传的业务流程和出具的统筹单与传统车险保单高度一致,便将其与机动车商业保险相混淆,购买了一份像“保险”而实际非保险的产品,以至于引发后续的理赔纠纷。
那么“机动车安全统筹”到底是不是保险合同呢?
一、“安全统筹公司”不是保险公司,缺乏专业监管
2022年8月29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其中明确: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缺乏专业监管,一旦此类公司出现资金链断裂、撤销破产等重大危机时,只能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承担责任,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存在较大风险。
二、“车辆统筹单”不是保险合同,不受《保险法》保护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理赔并不像保险公司有严格的标准和原则,理赔时效及基本理赔规则也不在我国《保险法》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范围之内。目前我国也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和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如何理赔、理赔标准、赔多赔少、何时赔都是按“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合同约定,一旦出现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而保险理赔,我国法律法规对其理赔程序、理赔标准和理赔时效均有规定,发生理赔纠纷时还有投诉调解等多种纠纷解决机制。
三、“安全统筹业务”不是保险业务,后续赔付和服务可能得不到保障
经营“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的公司大多没有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点,一旦车辆在偏远地区出险,可能无法得到及时的理赔服务。保险公司服务网点健全,覆盖面广,全国服务热线24小时在线,即使异地出险也能享受当地服务网点快捷周到的理赔服务。
安全统筹缴费容易赔付难,并非正规保险业务。安全统筹公司不具有保险公司的专业服务能力、理赔能力与重大案件赔付能力。机动车辆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消费者将面临无法获得赔偿的风险。保险公司有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并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管,定期核查、评估、披露,以确保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充足的偿付能力。
风险提示WARNING
虽然在合同内容、统筹单外观上与机动车商业保险十分相似,但“统筹服务”公司不具备保险的经营资质,“安全统筹”不同于商业保险。相对于经营管理上有较高的标准和要求的保险行业,“统筹服务”公司在高风险、高赔付的营运市场面前,抗风险能力普遍不强,理赔兑现难以得到保障。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广大车主朋友全面客观认识购买车辆统筹的风险,如有保险需求,请通过正规渠道向具有合法开展车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投保机动车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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