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融媒记者 周姝 4月16日,记者从自流井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自贡市“文旅兴市”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区域旅游消费潜力,助力自贡打造独具特色的世界文旅名城,促进自流井区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该局经多方研讨与筹备,制定出台了《自贡市自流井区“井韵迎客”奖补政策》。该政策的奖补对象为:在自贡市依法依规开展旅游业务,依法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信用记录良好的旅行企业。奖补资金总额98万元,奖完为止。奖补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31日。 奖补标准分为一日游奖补、二日游奖补。旅行社单团组织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市外团队莅区一日游,游览2个及以上区内A级景区或特色旅游景点,且在区内餐饮场所消费的,按照10元/人的标准给予旅行社奖励补贴(根据景区政策享受半票和免票的人员除外)。
旅行社单团组织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市外莅区二日游,游览3个及以上区内A级景区或特色旅游景点,在区内酒店住宿1晚及以上,并在区内餐饮场所消费的,按照15元/人的标准给予旅行社奖励补贴(根据景区政策享受半票和免票的人员按10元/人进行补贴)。申报流程如下申报 1.在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后30日内,旅行社需向自流井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提交《自流井区旅游接待人数确认统计表》扫描件,经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确认无误后,提交《自流井区旅行社客源引进奖补申请书》《自流井区旅游接待人数确认统计表》原件、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一团一报”录入的团队信息截图、游客名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等相关资料。 2.《自流井区旅游接待人数确认统计表》由景区、餐饮场所、购物场所、住宿酒店(一日游/二日游)分别填写实际接待人数并签字盖章确认。 3.按《自流井区旅游接待人数确认统计表》扫描件提交时间确认申报先后顺序。 审核 收到申报资料后,自流井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自流井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会同商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 公示 对复核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由自流井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程序申请拨付奖补资金。 监督管理 获得奖补的旅行社组织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奖补政策规定,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追回已发放的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咨询 政策咨询、建议、投诉均可联系自流井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电话:0813—5887852 邮箱:9063645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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