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为落实国家和省最新政策精神,完善生育保障服务体系,推进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自2025年9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职工生育津贴申领与发放新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模式优化调整
自2025年9月1日起,我市生育保险待遇发放实行“直付到人”新机制。
符合生育津贴申领的参保人员,在2025年9月1日(含)后由参保人员或其委托人申请,新申领的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参保人个人银行账户,不再发放至参保单位。
待遇享受规则。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工资不重复享受。生育津贴标准严格按照 自贡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实施安排
申领方式: 参保单位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查询获取本单位职工的生育津贴发放情况反馈;参保人员也可通过该平台查询生育津贴申领进度及发放结果。
申领主体: 生育津贴由参保人个人主动申领,请及时关注申领流程。
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以申领时间为准,不以生育时间为准。 即2025年9月1日(含)后提交的所有申领均可享受“直付到人”新机制。 2025年9月1日前已完成申领的仍按原渠道发放
政策衔接: 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如遇国家或省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三、咨询电话
市本级:0813-8115869 自流井区:0813-2109952 大安区:0813-2210633 贡井区:0813-3316715 沿滩区:0813-5539345 荣县:0813-6209075 富顺县:0813-5153008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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