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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城事] 富顺一小区饱受噪音困扰,官方回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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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7 23: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

富顺某一小区的住户

被楼下的彩虹江湖馆噪音困扰

不堪忍受


网友咨询问题如下:
投诉地理位置:
富州花园玛瑙山隧道出口处,彩虹江湖馆,营业时间晚7点至临晨3点左右,经常出现顾客喧哗吵闹,播放音乐情况。
我家在它楼上,根据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属于结构传播与A类房间,噪音至少应不高于35分贝,也就是比冰箱嗡嗡声小,但这家店明显超标,对我与家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派出所多次口头警告,并无实际作用,希望有关部门能依法依规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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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该网友的留言咨询相关部门给出了回复富顺县公安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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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彩虹江湖馆噪音超标”的问题收悉,现由富顺县公安局办理答复如下:
   富顺县公安局收到您的留言后责令富世派出所对“彩虹江湖馆噪音超标”扰民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富世派出所民警已对“彩虹江湖馆” 店主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告诫,禁止噪音扰民,要求该商家将营业时间缩短,且富世派出所将不定时对该处加强巡逻和检查。店主表示会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由于该场所属于餐饮行业,正在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管理。
   如有疑问,可致电富世派出所:0813-4703736。
   感谢您的留言。
           富顺县公安局
对于噪音扰民,国家专门有《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此法对不同噪声污染防治作出了具体规定,如工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等方面的防治规定,居民对于噪音扰民,可以向环保部门或公安部门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广场(公园)开展体育、娱乐、展销等活动产生的各类声响不得超过国家限定标准值65分贝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还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噪音扰民主要还是社会生活噪声,对于社会生活噪声,则由警察管理。
“你们居住的小区有噪音扰民的情况发生吗?”

留言区评论~

信息来源:领导留言板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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