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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新增11处监控设备即将启用,不想吃罚单的戳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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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 20: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习水大曲 于 2017-6-3 21:40 编辑

关于启用富顺城区
11套电子警察系统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我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经过前期试运行,公安交警部门将于2017年 6月8日00:00启用1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1处电子警察设置地点

1、二环路与泸富路交叉路口;

2、东街十字路口;

3、福州大道翰林福邸十字路口;

4、釜江大道金三角路口;

5、钟秀路千盛百货禁左路段;

6、钟秀路吉安天桥禁左路段;

7、富达路中医院路口禁左路段;

8、围城路小南门单向循环路段;

9、文庙正街小南门单向通行路段;

10、文庙正街韦家巷单向通行路段;

11、滨江路袁鱼头路口单向通行路段。以上路段均设置有相关交通标志。



11处电子警察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1、机动车违反交通禁令标志;

2、机动车违反交通禁令标线;

3、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

4、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

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6、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7、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对于电子警察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确实充分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采集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机动车予以锁定。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富顺县大队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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