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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好消息! 好消息! 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将不再收取工本费啦! 免费办理!
4月5日,公安部下发《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的紧急通知》,要求自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范围
主要包括:未满16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年满16周岁公民首次申领,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申领,华侨回国定居申领,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申领等情形。
4月9日至15日全省暂停受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为推进停止征收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工作顺利开展,省公安厅正在对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及居民身份证收费管理平台进行调整,预计4月15日调整完毕。在此期间,全省暂停受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业务(包括:未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请领取;年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请领取;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申请领取;华侨回国定居申请领取;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申请领取等),其他业务照常进行。
退还4月1日后已收取的制证工本费
对4月1日后已收取的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待系统调整完毕,可申请退费,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这可是个好消息,
赶紧分享出去让自己的亲戚朋友也知道吧!
如有需要咨询的,请按属地原则拨打区县咨询服务电话:
自流井:0813-4703122
贡 井:0813-8779251
大 安:0813-4703219
沿 滩:0813-4703432
汇 东:0813-4703543
荣 县:0813-4703629
富 顺:0813-470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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