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多发路段曝光 1.G348国道K1694+300m-K1703+200m,今年以来已发生一般程序事故13起,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10人受伤。 2.板仓大道,今年以来已发生一般程序事故13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17人受伤。 二、高风险企业曝光 自贡市荣县顺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荣县永达运输有限公司 自贡能达物流有限公司 自贡市宏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自贡新德运输贸易有限公司 自贡鑫川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以上企业存在大型货车单车交通记分违法行为超7起(次) 三、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案例一:2020年6月8日,郑某光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搭乘郑某梅由自流井区舒坪镇柏林村方向往自流井区舒坪镇乐自连接线方向行驶,15时30分,当行驶至自流井区舒坪镇C014柏林村村道(倒挂寺-沙龙)柏林水库路段时冲出路面坠入水库,造成郑某光当场死亡及郑某梅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郑某光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行至事故地点时,操作不当是事故形成的直接原因。 警示:农村道路路窄、破陡、弯急,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在村道上行驶一定要控制好车速,特别是在临水、临崖及弯道处,更应当谨慎驾驶。 案例二:事故案情:2020年6月8日,刘某某驾驶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且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川CXXXXX小型普通客车由自流井区同兴路方向沿高山井路往自流井区五星街方向行驶,9时20分,当行驶至自流井区高山井路平安苑东门处左转时与从右至左正在通过路口的行人张某某发生碰撞并碾压,造成张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刘某某驾驶川CXXXXX小型普通客车行至事故地点时,观察不足,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是事故形成的直接原因。 警示: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避让;不能驾驶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及未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四、典型交通违法案例曝光 案例一: 7月18日,李某某驾驶号牌为川CQ1633(小型汽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代码1345),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1种行为)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决定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案例二:7月14日,燕某某驾驶号牌为川CWY072(小型汽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代码1208)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第1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8项,决定处以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五、7月终身禁驾名单曝光 无。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要提升遵法守规的交通意识,不要心存侥幸,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甚至触犯刑法。 我们都是交通安全的参与者、受益者、担当者,在此呼吁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开车、文明停车、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发现交通安全隐患请及时反映,发现交通不文明行为请主动制止,只有大家都参与进来,全市道路交通状况才能更好,我们的出行才能更安全、更通畅。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出行杜绝乘座“非法营运”客车,驾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人人都做文明出行者,共创“文明、有序、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