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是一件为人所不齿的职业,但几千年来,这个行业却屡禁不止,盗墓者层出不穷,甚至直到今天,还有大量的盗墓专业户!
近日,珙县公安局在“百日平安会战”中办结一起盗掘古墓葬案,陶中某、郑俊某、胡红某等10名被告人被人民法院判处18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经公安机关侦查并报请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陶中某、郑俊某、胡红某等10名被告人用铁锹等工具在四川宜宾、泸州等地盗掘清代古墓葬14座,盗得多件具有科学、历史价值的文物。
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陶中某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判处郑俊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判处胡红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判处陈永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判处龚坚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判处朱雄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判处刘小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判处郑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判处赵芝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判处何绍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目前,涉案10名罪犯已全部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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