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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房地产开发商你们要干嘛!记通达卢卡小城销售过程隐瞒小区公租房配置维权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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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 22: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投诉材料
自贡市政府、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贡市沿滩区政府、自贡市沿滩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自贡市消费者协会、自贡市沿滩区消费者协会:
      我们是自贡市竣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竣亿投资)承建、销售的卢卡小城购房业主。因在购买卢卡小城商品房所有过程中,竣亿投资售楼部现场无任何公式,沙盘模型也无标记,置业顾问更未提及所售商品房小区内有公租房事宜。未尽到告知义务。还理直气壮归结为政府行为,其公司无需另行告知。以此来转嫁其未尽到告知义务和侵犯购房消费者知情权的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告知义务,没有将影响购房人决定是否购房或以何种价格购房的事实和情况向购房人如实告知,影响到购房人人对该合同整体风险的评估,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律赋予购房人相应的救济权利,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履行重大告知义务时承担严厉的惩罚性的赔偿责任。
      国家政府为低收入人群和新就业青年投资建设公租房,是大力推进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的大力举措,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同时,给予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质,国家政府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祖灵住房的发展。其政策和出发点是利国利民的,我们也非常的支持和理解。
      但是,对于竣亿投资在销售过程中,对于小区配置有公租房一事只字未提,涉嫌故意隐瞒,严重侵害了购房业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知情权,也未尽到应有的告知义务。此行为造成了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出现误导,侵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法律权益,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生活,不利于社会稳定,使消费者购买商品房的积极性收到严重挫折,阻碍了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国家鼓励消费、消费透明的战略方针。我们购房时开发商没有告知我们卢卡小区配置有公租房,假如告知了我们,买或者不买是我们选择的权利。之所以选择了买卢卡,是对开发商广告宣传和对小区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市政配套,特别是“意大利水景园林”的美好憧憬。目前突然证实说小区内5号楼有百余套公租房,使我们一下子对小区的品质,特别是治安环境预期发生了变化。也导致我们对购买卢卡的初憧“为了改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有了怀疑。这个事情对我们的心理预期和购房时机已经产生了损害。因为目前购房最佳时机已经失去,全市房价基本都有不同程度上涨。假如当时我们知道了有公租房这个事,也许我们就用最佳的价格重新选择购买别的楼盘了。所以我们要求开发商未尽到告知义务、刻意隐瞒公租房一事给我们业主合理的赔偿。
名词解释
      告知义务:基于一般的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法定的附随义务,告知主要发生在合同订立时,一般说来,告知义务的违反通常有两种情形:一是应该告知而没有告知,包括隐瞒和遗漏;一是不真实告知,即误告或错告。
      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所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相对应的是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附:维权记事
卢卡小城购房业主
2016年6月27日
(此资料将同时递交以上政府部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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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16:43:25 自贡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主真的是小草,站的矮,看不懂国家政策,国家政策都不懂,还敢来吐槽!想骗开发商的钱吧!住公租房的怎么就影响你的环境了!中国人歧视中国人!买房的人就都是好人了?我看你就不像好人多半是骗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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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1 22: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权记事

      2016年5月25日通过QQ业主自建群得知卢卡楼盘内有公租房一事,群内成员均表示不知情,当日有多位群内业主电话问询置业顾问。得到的答复五花八门(不知、没有、有)。确定卢卡楼盘在销售中未尽到告知义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遂准备维权事宜。
      2016年5月26日确定了卢卡楼盘内含公租房事实,众多群内业主均认为开发商在销售楼盘房屋时并未告知此重大事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尽到告知义务,没有将影响购房人决定是否购房或以何种价格购房的事实和情况向购房人如实告知,影响到购房人人对该合同整体风险的评估。打电话询问售房部前台,并索取负责人联系方式未果,并遭遇前台人员强硬态度。并且有竣亿投资有限公司已购房销售人员在群里和业主进行谩骂。
      2016年5月28日多名业主前往卢卡楼盘售楼部维权,根据售楼部人员安排前往会议室坐等近一小时无负责人出面接受维权请求。遂到大厅希望寻求负责人出面,因维权业主摆谈聊天说到了公租房一事实,遭遇置业顾问强势态度并斥责业主离开在售楼部发生了争吵。售楼部当日负责人报警称有人闹事,警察赶到现场并未有打、闹迹象,做完出警记录并协调后离开。随后业主与现场负责人确定5月30日工作时间由他们负责人与维权业主联系。当日要求斥责业主并要求业主离开的置业顾问赔礼道歉无果。
      2016年5月30日上午11时,卢卡销售中心来电,沟通维权谈判方式,大致约定谈判日期。
      2016年5月30日晚19时,部分维权业主、准业主参与维权讨论会议。了解了“告知义务”的法律解释,商讨了维权方案。自荐或推荐组成了维权代表六名(一名后备)。
      2016年5月31日维权小组代表与卢卡销售部门负责人联系确定维权会谈日期(定于2016年6月4日下午),因卢卡销售经理外出谈妥延缓会谈时间。
      2016年6月1日短信与正在出差的竣亿投资公司负责接待、处理维权事务的负责人冷经理约定并确定维权会谈时间(2016年6月11日下午两点左右)
      2016年6月2日微信群内一竣亿投资有限公司已购房员工在群内发出5月30日自贡市竣亿投资有限公司司法部和销售部同时发布的《关于卢卡小城项目公租房事宜告全体业主书》图片。其文否认其损害购房业主知情权一事,并夸大其词,直指维权业主恶意怂恿、串联业主、哄闹售楼部、涉嫌敲诈勒索。并将业主维权原因直接推向政府。
      2016年6月11日下午15点,由参与维权的业主共同推荐的五名维权代表和一名旁听代表,与竣亿投资公司负责接待、处理维权事务的负责人冷经理进行了维权会谈。会谈中就维权缘由、诉求以及解决办法进行了沟通和商讨。竣亿公司冷经理对维权业主代表所提出的问题和处理建议记录,并承诺会逐级上报反馈。并约定于2016年6月21日前对问题的处理和解决方案给予电话答复。
      2016年6月21日下午14点,竣亿投资公司负责接待、处理维权事务的负责人冷经理来电。反馈了维权业主提出的问题答复:1.无法单独开辟公租房出入口;2.不对购房前不知情的已签订购房合同的业主进行任何补偿;3.对于加装监控,增派安保人员只是口头上的答复,并未有任何详尽方案;4.开发、管理单位会对公租房人员向西信息进行掌握。以上答复维权业主均表示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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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1 22: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jpg
此公告仅在两个业主群内见过,销售部没有任何地方摆放此公告。
的确,在约谈期间发出这样的公告的确很有威慑力,吓退了一些
意志不坚定的业主,但是文字恐吓是不能掩盖其销售过程没有告
知小区配置的事实,有理由怀疑其涉嫌故意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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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1 22: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消费者权利保护法》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第二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告知义务消协指出,《消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商家本应了解射灯光线对商品颜色的影响,在消费者选购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消费纠纷。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实告知义务及其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保险合同关系中对当事人的要求比一般的民事活动更为严格,要求当事人的行为符合最大诚信,即当事人要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的虚伪、欺骗和隐瞒行为。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合同中的应用,要求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以及遵守保险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等。因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多少以及是否承保,取决于保险人对其承保的危险的正确估计和判断,而这是以投保人的真实陈述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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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17: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个依我所知不应该是开发商问题吧,多学习一下吧

点评

请注意重点,不是公租房存在的问题,,,是公租房配置未告知购房业主,,难不成这是政府允许他们可以不告知购房人员?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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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 20:10:17 自贡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上摄影2 发表于 2016-8-2 17:13
呵呵,这个依我所知不应该是开发商问题吧,多学习一下吧

请注意重点,不是公租房存在的问题,,,是公租房配置未告知购房业主,,难不成这是政府允许他们可以不告知购房人员?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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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8 00: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我昨天才买的卢卡小城的房子 现在才知道有公租房这个事情 请问后来怎么解决的呢?还是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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