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双益粘土厂3万吨陶瓷土开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荣县双益粘土厂委托我单位编制的《荣县双益粘土厂3万吨陶瓷土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及审批。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3万吨陶瓷土开采项目 建设单位:荣县双益粘土厂 建设地点:荣县铁厂镇大坪村 所属行业: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B1019]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总投资:5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矿区(即荣县双益粘土厂陶瓷土矿),位于荣县县城中心260°方向,直距约14km。行政区划隶属荣县铁厂镇大坪村,矿区面积约0.5898km2,开采矿种为陶瓷土,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深度为+700m~+615m标高。本项目主要对本企业现有的粘土厂进行改扩建,形成年开采陶瓷土3万吨的生产规模,同时完善相应的基础公用设施,以及相关的环保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根据本项目工艺及特点,工程运行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露天开采凿岩过程会产生扬尘,成品陶瓷土外运过程中运输车辆也会产生扬尘。如不采取相应措施将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对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雨水冲刷渣场形成的废水。如不采取相应措施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3、对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有:挖掘机、运输车辆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主要来自矿石开挖、运输等环节。如不处理将会对区域声学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4、固体废物的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采矿过程剥离的少量的表土、废石,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如不妥善处理将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矿山工程对于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地形地貌、爆破环境振动、动植物、生物多样性、土壤、景观以及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等方面产生一定的影响。在采矿初期,矿山公路、采矿场等地表开挖,将形成较大的开挖创面,破坏了矿山原有的景观特征。同时,大面积地表扰动及大量废石的产生,也会影响当地的生态景观。但就本项目而言,其是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技改扩能,基础设施基本利用原有项目已建成部分,本次矿山开采只是在区域已经形成相对稳定工矿景观的基础上进行外扩,在占用矿区山体植被的同时不会对现有矿区周边土地利用格局产生较大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只是局限于矿区范围内;另外公用辅助生产设施和贮运设施的改扩建都是在矿区内进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工程在严格采取设计规定的水土保持措施以及落实必要的生态防治措施后,项目的实施对该区域的生态环境不会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扬尘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针对于扬尘,采用洒水降尘的方式对场地内重点扬尘区域(如开采场、运输路线等)进行适当洒水降尘作业,服役期满后采取覆土、植草、种树或种植其他植物的方式进行复垦。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废水 作业场地降尘用水部分蒸发,部分被土壤吸收,不会形成地表径流;弃渣场设置截水沟等,且沿山坡地形修建截排水沟,末端设沉砂池,并在采场内最低处设集水坑,汇水经收集后可用于矿区洒水降尘。 3、噪声 本项目地处川南丘陵山坡地带,区域内多为山地地形,有利于噪声的阻隔衰减,而且矿区周围农户较少,故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区域声学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矿山在生产过程中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行期间各噪声源对环境的贡献值不大,区域声学环境将基本维持现状。 4、固废 采矿废石运至弃渣场暂存,部分回填采空区,部分可作为矿山道路建设基层填料用;剥离表土集中堆存在临时表土堆场内,作为后期绿化覆土用;沉砂池底泥定期清掏,其来源主要为雨水冲刷开采区及弃渣场时携带的表土,可集中堆存在临时表土堆场内,作为后期绿化覆土用;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理,纳入当地乡镇垃圾处理系统统一处置。 综上,项目对固体废物处置的措施安全有效,去向明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 当采矿场完成开采任务后,均应及时复垦或场地再利用。对不稳定的坡面,或坡脚易遭受水流冲刷的地方应采取工程护坡措施;其他地方应采用植物护坡、削坡开级等措施;渣场应设置截水沟,待渣体成型后,及时进行植物恢复措施。工程应严格采取设计规定的水土保持措施以及落实必要的生态防治措施后,其项目的实施对该区域的生态环境不会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作为陶瓷土开采项目,其实施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及四川省有关矿山开采的政策要求,符合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并与荣县的城镇发展规划相容。矿山拟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贯彻了清洁生产要求,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和闭矿期在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及建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计划,并遵循“三同时”的前提下,项目达标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基本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影响,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属性。同时,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社会不稳定风险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意见反馈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发表个人意见。 (1)建设单位概要 单位名称:荣县双益粘土厂 单位地址:荣县铁厂镇大坪村12组 邮政编码:643100 联 系 人:林总 联系方式:0813-6100395 (2)评价机构概要 单位名称: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228号 单位地址:河北省泊头市新兴街 联 系 人:伍工 联系方式:028-87622766 七、环评报告相关信息获取方式及期限 对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如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问询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以便于在报告书编制过程、项目施工及营运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完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报告的相关信息。项目本次公示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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