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5|回复: 0

中华人寿四川分公司因银保佣金财务记录不真实等被罚25万

[复制链接]

835

主题

0

回帖

427

积分

中级会员

积分
427
发表于 2025-12-8 13: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澎湃新闻记者 胡志挺



  监管部门多次强调银保渠道“报行合一”之际,有保险公司因银保佣金问题领罚单。

  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披露的罚单显示,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下称中华人寿四川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银保佣金财务记录不真实被罚款25万元。

  在落实“双罚制”方面,时任中华人寿四川分公司多元业务部客户经理高玉倩、时任中华人寿四川分公司多元业务部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周显春、时任中华人寿四川分公司银行保险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罗祥君均被警告,并分别被罚款1万元。

  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作出上述处罚的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

  此前,也有保险公司及其银保部相关责任人因虚列费用、虚列佣金被罚,此次中华人寿的违法违规案由则直接被点出为“银保佣金”相关问题。

  2023年下半年以来,监管部门多次发文明确和细化银保渠道“报行合一”。今年1月,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险企落实银保渠道“报行合一”过程中涉及的产品设计、费用管理、内控建设、回溯机制等具体问题进行全面规范。

  就实际展业情况来看,一些保险公司过去为了抢占银行代理渠道份额,往往在给予银行较高的代理手续费和佣金基础上,还会给客户经理额外的“小账”。所谓银保“小账”,主要是指保险公司私下给银行工作人员的销售激励,包括现金、实物、旅游奖励等。

  上述《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经备案的产品精算报告执行费用政策,向银行代理渠道支付的佣金不得超过列示的佣金率上限,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出单费、信息费等名义向银行代理渠道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自贡论坛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全站链接: 工程造价

QQ|手机版|小黑屋|自贡论坛 ( 蜀ICP备12031032号-2 )|网站地图

GMT+8, 2026-1-19 09:05 , Processed in 0.057713 second(s), 10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16-2021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