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现将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礼让行人通行)安装点位通告如下: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创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2018年5月25日 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如果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礼让斑马线, 看似无关紧要的小事情, 实则展示了一个城市的基本素质。 而这一件件小事情, 构成了一个城市的温度。
没有红绿灯的地方,司机让你; 有红绿灯的地方,请你耐心等待。
综合:自贡公安交警、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