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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城事] “创业”生涯刚起步,就被一锅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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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5 10: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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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今年2月,在南充仪陇某夜店上班的李某在网上意外发现一则“打电话就能日赚上千”的广告,苦于没钱的他便通过聊天软件联系上对方。对方称,只需要将两部手机用“对录线”连接,再按“客服”要求拨打电话,每小时便可获得500元佣金。眼见回报丰厚,操作简单,李某便动了心,于是他立即离职到成都开始自己的“创业”生涯。 在成都,李某按照对方指引购买了手机、对录线等物品开始了“兼职”,并轻松赚到5000元。在拨打电话过程中,虽然知道是诈骗分子在通过他搭建的“手机口”中转诈骗电话,但为了高额利益,李某选择了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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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为做大做强,李某召集身边的兄弟一起“搞事业”。几人协商后,由李某负责出资购买了12部作案手机;周某、王某负责以每张电话卡100元的价格四处收购电话卡;黄某则负责组建、看守设备。就这样,一个以李某为首的从事“手机口”业务的犯罪团伙成功“组建”。他们先后在成都、南充、仪陇等地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拨打语音帮助,协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今年7月,南充市仪陇县公安局反诈中心通过线索摸排,掌握了该团伙的犯罪证据。随后雷霆出击,在成都一举将该犯罪团伙六人抓获归案,现场查获手机卡26张,作案手机12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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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团伙人员均已被仪陇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部分提供电话卡人员已被仪陇县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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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手机口”:指用一部手机通过网络与境外诈骗分子联系,另外一部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然后两部手机开启免提通话或用“对录线”进行连接,这样一来,境外诈骗电话在受害人那里就显示为国内通讯号码,从而降低受害人的防范心理,帮助境外诈骗分子对国内受害人进行电信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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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猫反诈”温馨提醒  帮助诈骗团伙架设呼叫转移设备、提供通信线路等均涉嫌违法犯罪,广大群众切勿贪图小利而沦为不法分子的诈骗“工具”。完
内容来源 /南充市反诈中心编辑 / 陈力责任编辑 / 罗彦加转载请联系 / 028-86302179你的一次分享与在看可以帮助他人远离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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