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和小编一样 微信里总会有那么 一两个做微商和代购的朋友 打开朋友圈 就像打开了某宝 时不时还来点“毒鸡汤” ▼
不过,最近有一个重磅消息 大家要注意了! 在经历了五年立法 和四次审议修改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正式通过! 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戳视频了解一下)▼
有网友担心 那从明年开始 韩国的化妆品、澳洲的奶粉 还有东南亚、欧美的代购…… 还能照常地进行代购吗?
答案是: 以后会受到严格的监管 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 ▼
划重点
1.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2.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3.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别以为自己 平时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就没事 从现在开始可多了一个专业名词称呼 “电子商务经营者”
那么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呢? 按照法律法规上的解释是这样的 ?? 直接点理解就是: 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 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 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 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另外,在“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杭州发出第一张淘宝商家执照后仅4天,12月19日,沿滩区市场监管局核准发放了自贡市首张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电子商务营业执照。
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电子商务法》要求,除个别销售行为外,淘宝、微商、代购等电子商务经营者都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12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服务工作,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在沿滩区的电商平台臻致创客众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业主陈某,提出办理营业执照的需求,我们就马上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研究和解读。”沿滩区市场监管局分管登记注册的副局长高胜媛介绍道。
随后,沿滩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对陈某提交的电商平台经营者营业执照、网络平台电信经营许可证、个体经营户入驻协议等资料进行一一审核后,当天,便为该个体户发放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而该营业执照系全市首张以网络经营场所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标志着自贡市电子商务“监管时代”正式来临。
以后将如何管理代购和微商? 1 必须进行登记
如果你卖的是食品,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电商法》明确规定,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
以前,在淘宝开个代购网店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朋友圈的“微商”更是零门槛。
但是以后,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2 必须依法纳税
过去的代购和微商都是在朋友圈或是通过熟人介绍,进行私下的交易,不需要营业执照,更不用纳税。
但以后,这一情况将改变,《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新的《电商法》出台后 不仅进一步规范了电商代购的行为 更是给消费者打造了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对于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而言 更是一件好事!
新规将给消费者带来什么?
1 买到假货的几率小了!
《电商法》实施以后,代购、微信朋友圈卖假货、劣质商品,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了。
随着监管越来越严格,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
2 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比如奶粉是假的、红酒是假冒的、化妆品是假的等等,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
这样以后在电商平台买东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3 严禁“刷好评”、“删差评”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简单来说就是禁止“刷好评”、“删差评”,否则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4 不得无故拒退押金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
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来源:中国人大网、人民日报,海峡都市报、三峡晚报、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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