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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就业失业登记证》年检工作的
通 知
大湾社区居民:
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自贡市就业失业登记实施细则(暂行)和自贡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自人社发【2011】8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就业失业登记证》年检工作。现将年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年检时间
2019年1月1日—3月31日。
二、 年检证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 年检所提供的主要资料
(一) 年检证件及复印件。
(二) 持证人员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四、 年检内容
(一) 持证人员是否属于领取证件的范围。
(二) 持证人员是否仍然具备继续持证的条件。
(三) 持证人员享受扶持政策的情况。
年检时,由本人持年检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或街道(乡镇)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年检手续。未进行年检的证件不得补办以前年度年检手续,以后年度年检时可凭原证件进行本年底年检。年检时须将《就业失业登记证》年检情况录入四川人力资料和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年审模块,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做好年审记载。
五、 其它
《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或损毁,由劳动者本人向发证机构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公示,经发证机构核实后予以补发。
大湾社区
二0一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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