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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当日同居后,双方再也没有在一起生活。九个半月后,妻子瞒着丈夫在外生育一女孩,丈夫得知后心生疑虑,向法院起诉离婚,并申请亲子鉴定,妻子拒不配合。丈夫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根据证据规则,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并由女方返还彩礼112000余元。
原告胡某与被告丰某经丰某姑妈介绍认识,随后按当地农村习俗举行订婚仪式,胡某向丰某家支付了彩礼60000元,其后又替被告购买了价值32000余元的金器。婚礼举行前给了20 000元,结婚时胡某又给丰某亲属送了婚礼红包。
为了与丰某结为夫妻,原告胡某家前后操持花费近20万元。但小俩口仅在举行婚礼当天在一起生活,第二天被告丰某便回娘家居住,其后被告丰某虽曾到原告处2-3次,但夫妻并未同房,此后双方再无有联系。被告丰某在外生育小孩,原告不得而知,被告也未告知原告,亦未回胡家生活。原告胡某因此对小孩与其是否存在血缘关系存疑,也对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失去了希望。原告提起诉讼后,并依法申请亲子鉴定。法院立案受理后,被告丰某却不愿配合进行亲子鉴定。
湘阴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同居一晚后,仅有两三次会面,双方已无夫妻之实。另胡某申请亲子鉴定后被告丰某拒不配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原告胡某与小孩之间的血缘关系存疑。基于以上两点,法院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无和好可能,应当依法准许离婚。本案也符合返还彩礼的法定情由,属于彩礼的钱物也应当由丰某返还。
原标题:这社会怎么老是老是老实人接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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