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的小伙伴们 赶紧看过来啦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县城区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召开“富顺县城区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19年4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地点: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征收范围
县城区(富世镇、东湖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户、居民户、社会团体、企业厂矿等。
(二)征收方式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统一征收、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居民户和经营户由城管局委托富洲水务集团在水费中代扣征收, 其他类别由环卫所上门征收。
(三)征收标准
注:a.自行将生活垃圾运输到垃圾中转站的,按量计征处置费,并扣减垃圾转运费用。
b.上门征收类别中如含有代扣征收,在上门收取处理费时将扣除已代扣征收费用。
那么如何可以免收呢? ↓↓↓↓ 免收政策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凭低保证及有关身份证明,经县城管局核准后,免收城市垃圾处理费。
(2)当月水表读数为零的户头免收当月城市垃圾处理费。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经我局委托相关部门推荐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产生听证会参加人24名。
具体名单为:
胡泽芬(县人大) 蓝宇宁(县政协) 王贤邦(民主党派) 夏 伟(县城管局) 刘仑薇(县总工会) 杨 飞(富洲水务集团) 范善炯(县环卫所) 邱家华(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陈亚兰(社区代表) 沈蓓蓓(社区代表) 聂洪秀(社区代表) 李 丽(社区代表) 曾国锋(社区代表) 吕俊良(社区代表) 宋 莉(消费者) 张 虎(消费者) 周正跃(消费者) 陈咏忠(消费者) 高 丽(消费者) 曾品兰(消费者) 袁习聪(消费者) 尚小红(消费者) 饶隆萍(消费者) 杨远会(消费者) 五、听证人名单:
杜咏梅(县发改局) 胡 梅(县发改局) 罗文彬(县发改局) 特此公告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