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子成龙,望女成凤” 是每一个家长的心愿 大部分家庭为了让孩子成绩不落后 绞尽脑汁让孩子参加各类培训班
但也有部分家庭不是那么宽裕 课后服务费让他们犯了难 网友爆料 据网友爆料:富顺一小学实行课后服务费,学校说家长自愿参加,但如果不参加的,中午12:40-14:00这段时间就不准在教室里,由学校安排去哪里就去哪里自己学习。早上7:40-8:00自主学习、中午12:40-14:00(13:10-13:30为午休时间)16:45-17:35为放学后的时间完成家庭作业。共计130分钟(早上20分钟为自学时间也要收费)。几十年来都是交了学费,早上7:40-下午放学为学习时间的。现在却要另外收费了,而且比学费还贵。每人每月交100元,一学期下来就是400多元,初中一学期学费才200多元。如果以后都这样收费,初中三年下来就要多交2000多元,对不富有的家庭来说这可不是小数目。 【爆料照片】 △ 

其实之前也有家长对于 “课后服务收费是否合理” 提出了疑问 并在人民网留言进行咨询 课后服务费 网友留言咨询内容如下 书记你好,自贡富顺县华英小学这学期开始搞了个放学后在学校留一小时做作业,说是为了外来务工人员开始没有说多少钱,校长开会说自愿,这马上放假了叫交钱了,150一个月一个学生,我想问一下书记一个年级10个班,最少的一个班都是60个学生一个月下来一个年级就是9万,六个年级就是54万一个月我想问一下这是为了外来务工人员减负担吗?3个月下来就是150多万,这个钱是不太好挣了?这个问题我反应过,望书记管管吧人民的钱都很幸苦来的! 对于该网友的留言咨询 相关部门给出了回复 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咨询“华英实验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是否合理”的问题,现由自贡市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办理答复如下: 一、中小学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95 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和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教体发〔2019〕3号)等文件要求,中小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可以开展校内课后服务。2019年,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富顺县财政局、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富教体发〔2019〕19 号),文件明确,全县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即可施行。因此,在全县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是符合各级规定的。 二、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学生分担一部分成本也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富顺县5部门下发的文件明确规定,按照财政、学校、接受服务的学生各自分担一部分办学成本的要求,富顺县县级财政每年将安排100——500万元,并且学校从自有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支持课后服务,学生承担部分我县控制在每课时2元以内。根据抽样测算,学生承担比例小学只占总成本的38.68%,初中只占总成本的30.53%;小学不超过4课时/生·天,初中不超过3课时/生·天。每生每月收费,小学不超过160元,初中不超过12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学校不得一次性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等,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乱收费。 三、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情况,县教体局要求学校再次系统学习上级关于中小学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相关文件和师风师德的文件精神,并积极向家长、社会宣传中小学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目的、意义、做法,强化作风建设,禁止“三乱”行为;在全校开展“违规乱办班、乱收费”的自查;学生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绝不准强求学生参加。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股0813-7214385。 感谢您的留言! 对此,你怎么看? 留言区评论~ 信息来源:网友爆料 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