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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贡市划定烟花爆竹禁燃区域,违反禁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110。
禁燃区域:
(一)自流井区:舒坪街、新街、郭家坳街、五星街、东街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二)贡井区:成佳镇、艾叶镇、建设镇、长土街、贡井街、筱溪街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三)大安区:新民镇、团结镇、大山铺镇、和平街、凤凰街、大安街、凉高山街、龙井街、马冲口街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四)沿滩区:沿滩镇、仙市镇、王井镇、卫坪街道、邓关街道所辖区域。
(五)高新区管委会所辖全部区域。
(六)荣县:旭阳镇城区东至荣威公路与连村公路红绿灯路口,南至G348公路与连村公路红绿灯路口、玉章大道与文昌公路交叉口,西至旭水大道与G348交叉口,北至双溪水库坝基所围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七)富顺:富世街道全域、邓井关街道(松山社区、宋渡社区、临江社区、滨河社区、谷草山社区、邓井关社区、青岗山社区、安和村、晨光村、锁江村)、东湖街道(以沱江河岸、二环路以内所辐射的区域)。
(八)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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