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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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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5 11: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庚子鼠年新春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来势汹汹,肺炎疫情迅速蔓延。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在抗击疫情战役中,涌现出了无数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谱写了一曲曲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科学防疫、全民防疫的时代赞歌。为铭记抗疫历史,弘扬抗疫精神,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特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见证物,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倡议书等相关文件原件。

(二)各级各类医疗单位、抗疫一线人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使用过的医疗用品、工作日志、文字记录、图像资料等相关物品。

(三)各地、各企事业单位、机构、街道社区和个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的图像资料、工作日志、宣传单、标语横幅及其他相关物品。

(四)各地、各企事业单位、机构、街道社区和个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捐赠的用以抗击疫情的物品和资金的记录单据等相关物品。

(五)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直接形成的纪实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六)表现各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摄影、摄像作品和以表达抗疫主题的书法、绘画和音乐作品。

(七)其他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并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重大教育意义的各类见证物。

二、征集方式

(一)本次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均为无偿捐赠,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征集物品进行评估认定,对捐赠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三)捐赠单位和个人须提供相关见证物品的文字说明,字数在100左右。摄影、摄像、书画、音乐等作品须注明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创作思路等内容,实物须注明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相关内容。

(四)本次征集长期有效。

三、联系方式

出于疫情防控考虑,有意向捐赠者请先致电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李老师、刘老师,我们将认真登记您的捐赠意向,并安排人员做好接收工作。

联系人:

李老师  13980221051

刘老师  13474115968

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

2020年2月23日
来源:市盐业历史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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