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
富顺法院失信曝光平台 再次营业 又一批失信被执行人 “参与”悬赏执行+失信曝光 看看他们都是谁吧
壹
悬赏执行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效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对以下两名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目标人物 No.1
郝桔伍 被执行人:郝桔伍 身份证号:230822196902227813 户籍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桦南镇前进社区九委20组128号 执行标的:2116400元 悬赏金额:50000元 悬赏期限: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6月3日 举报电话:0813-7169638
目标人物 No.2
宋洪艳 被执行人:宋洪艳 身份证号:230822197004267826 户籍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桦南镇前进社区九委20组128号 执行标的:2116400元 悬赏金额:50000元 悬赏期限: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6月3日 举报电话:0813-7169638 0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属于本院没有掌握,且经查证属实并据此实际执行到位的,可按申请执行人承诺予以50000元赏金奖励;悬赏金在财产依法处置完毕后30日内支付;如有多名举报人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只奖励经查证属实且顺位在先的首名举报人。 本院安排专人受理举报人的举报,对经核实的财产线索信息将通知举报人,郑重承诺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813-7169638/0813-7205144 悬赏举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日止。
贰
失信曝光
本院在执行案件中,以下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现将以下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予以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下落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进行举报。同时欢迎对本院执行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执行线索举报电话:0813-7205144
温馨提示 本曝光台所曝光信息仅是截至发稿时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所记载的信息。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以后被撤下或有其他变动,请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为准。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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