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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起!自贡机动车检验标志实现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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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5 16: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24日,记者从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4月25日起,该市机动车检验标志实现电子化,在交通事故处理、保险理赔、机动车汽车租赁、抵押、交易,驾驶他人机动车等场景可使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

      据了解,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是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查看和使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可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在线出示时,可以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在线查询、出示本人名下或本人已备案机动车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离线出示时,可提前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下载的电子凭证也可以转发、分享,使用时可直接出示。打印出示时,可以将网上下载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打印为纸质凭证,使用时可出示打印的纸质凭证。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经济活动等多个场景,在执法查验时,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执法PDA核查车辆检验状况;在事故处理时,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财损事故,可以通过查看对方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以确认车辆检验状况;在保险理赔时,可向保险公司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用于办理车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在租赁、抵押、交易车辆时,可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证明车辆检验状况,便利群众企业办事。交管部门也鼓励相关行业部门推广应用,为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带来更多实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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