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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人 福利又来了!自贡第二批消费券6月1日开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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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7 16: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全省统一开展的“天府里·悦生活——万企联动促消费活动”,搭建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消费促进平台,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按照“政府补贴、企业支持、商家让利”的原则,整合前期派发电子消费券结余资金,直接面向市民派发。

一、活动主题

清凉一夏·悦惠自贡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中旬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贡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自贡市商务局、中国工商银行自贡市分行

四、资金额度

前期针对观灯游客派发消费券结余资金,预计资金500万元。

五、活动内容

(一)派发对象:自贡市市民

(二)派发时间:6月1日起每日派送,派完即止。使用有效期7天,过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作废。

(三)消费券额度:消费券面值为30元、50元人民币两类。该券不兑现、不找零。

(四)商家范围:纳税(注册)在自贡且有线下实体店的餐饮、住宿、商超、百货等商家均可参加。商家可进入“工商银行自贡分行”微信公众号点击“消费券”栏目或扫描工行自贡分行的专用报名微信二维码报名。商家需录入手机号、商家名称、选择所在区域,并承诺保证食品安全、无虚假宣传、同步实施优惠活动、不变相加价等。工商银行自贡分行对报名商家的信息和资格进行审核。商家如在活动中违约则取消参与资格,退回已核销的消费券金额。

(五)派发规则:市民通过“工商银行自贡分行”微信公众号,在“消费券”领取界面通过工行卡指定平台支付1分钱核定身份信息,支付成功后,系统立即随机为市民派发一份消费券,并返还1分钱。每个微信账号在活动期间可有两次领券机会(第一次领券后分享微信朋友圈或微信群,系统将立即派发第二份消费券,此时第二份消费券为冻结状态)。消费券派完活动即止,活动期间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作废。

(六)使用规则:市民在符合使用条件的商家消费后,直接微信扫描商户的工商银行消费券收款二维码进行结算(消费金额满60元以上可核销一张30元消费券,满100元以上可核销一张50元消费券),消费者使用核销第一份消费券后,系统将立即激活原冻结的第二份消费券,第二消费券的有效期从激活日开始计算。消费券可与商家其他优惠活动同时享受。工商银行结算款将于T+3个工作日内结算到商家账户。

咨询电话

市商务局 0813-2218265

工商银行自贡分行 0813-2111029

来源: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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