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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首张罚单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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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7 17: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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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6.3333px] 监控视频截图
[size=16.3333px]   5月27日,记者从自贡市交警支队获悉,近日,执勤交警对两名行人的横穿公路行为进行了查处,除了对二人予以批评教育外,还依照《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二人分别处以了50元罚款。
[size=16.3333px]  据悉,这是《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首次对行人的不文明行为做出的处罚。
[size=16.3333px]  据了解,5月22日上午,执勤交警在自贡市汇川路公交大厦路段发现,刘某、丁某二人在距斑马线100米的地方跨越隔离设施横穿公路,当即,民警对二人予以了查处,对二人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还依照对二人分别处以50元罚款。
[size=16.3333px]  执勤交警表示,处罚是依据《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五十元罚款。“罚款不是目的,而是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约束自己为了大家乃至身边人的安全着想。” 执勤交警说。
[size=16.3333px]  据悉,去年,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全票通过了《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定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5章40条,分为总则、规范与倡导、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五部分内容。
[size=16.3333px]  《条例》将文明行为促进作为立法主线,把社会文明中一部分具有法律意义、能够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纳入文明行为规范进行规定,以达到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与社会文明水平的目的。由此,自贡也成为全省首个文明立法的城市。(图片由自贡交警支队提供)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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